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为1个,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院的分配名额为1个。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1日前交至学院5-403。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在各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果。
具体申请条件:
1、15vip太阳集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不可兼得。
7、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可以申请,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注意事项:一旦申请成功,不参评同年度的专项奖学金及校级ABC奖学金。特此说明
15vip太阳集团学工办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