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各位同学

2016-2017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的分配名额为8名。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本科生国奖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28日前交至学院5-403。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上一学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各个方面取得的进步和成果。

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认定,列入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核心课程。

 

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

 

15vip太阳集团学工办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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