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21年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6

各位同学:

为增强我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我院推荐名额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1名在我院全日制就读的港、澳以及华侨本科生均具备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特等奖和一等奖申请人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或学积分应位列年级或专业前50%

5、符合《15vip太阳集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7〕35号)相关评定条件。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申请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10月18日17:30(周一)前将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学院5-4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tupharm@126.com邮箱。

 

 

15vip太阳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奖学金通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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