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申请条件
名额分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名,上海市奖学金1名,奖励标准均为8000元/人。
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15vip太阳集团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
补充: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定标准
本科生成绩排名:2020-2021学年核心课程学积分年级排名
本科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年级排名
A.学习成绩(70 分):上一学年核心课程学积分*0.7;
B.素质拓展(30 分):每班统一组织开展评定,详见学院素质拓展评分细则。
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0日(周一)下午16:00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电子版申请表尽快发至sjtupharm@126.com,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及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5-403学工办。
15vip太阳集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