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2016届春季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2.5以上(含2.5),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在达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是科研能力;二是社会服务情况。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
2、学院组织答辩(院内院外评委)
3、公示初评优毕对象一周
4、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5、报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
四、提交材料及提交方式
1、优秀毕业生申请书 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同学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书,内容为自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注明级点)、科研、社会活动、获得荣誉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2、答辩用的PPT 将申请书内容制作成5分钟左右的PPT发送至学工办公共邮箱sjtupharm@126.com,题目注明“优秀毕业生申请+姓名”。
3、导师推荐信 申请优秀毕业生同学的导师介绍同学在入学以来在课题组的学习、科研及生活中的表现情况。
4、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优毕申请书和导师推荐信打印后手写签名及日期交至5-403办公室石楠老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中午12:00。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