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评选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关于评选2016届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2016届春季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2.5以上(2.5),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在达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是科研能力;二是社会服务情况。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

2、学院组织答辩(院内院外评委)

3、公示初评优毕对象一周

4、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5、报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

四、提交材料及提交方式

1优秀毕业生申请书 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同学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书,内容为自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注明级点)、科研、社会活动、获得荣誉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2答辩用的PPT 将申请书内容制作成5分钟左右的PPT发送至学工办公共邮箱sjtupharm@126.com,题目注明优秀毕业生申请+姓名

3导师推荐信 申请优秀毕业生同学的导师介绍同学在入学以来在课题组的学习、科研及生活中的表现情况。

4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优毕申请书和导师推荐信打印后手写签名及日期交至5-403办公室石楠老师,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210日中午12:00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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