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 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 实习、考察、挂职等, 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证明党员身份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
一、党员转入
1、党员本人持转出单位开具的盖有转出单位党组织公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实际学习或工作单位报到。转入15vip太阳集团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15vip太阳集团委员会”
2、 教职工具体转入单位名称填写:
1)药物化学党支部,支部书记张振锋
2)天然药物党支部,支部书记苏靖
3)药理学与微生物药学党支部,支部书记张岩
4)药剂学与药物分析学党支部,支部书记王寅
5)管理教辅人员:管理服务党支部,支部书记徐蓉
二、党员转出
1、转往校内其他二级单位
无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党员直接到转入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报道。
2、转往上海市内或者外省市
1)党员需向接收单位确认正确的介绍信抬头:“中共…委员会”。确认后填写写问卷:
15vip太阳集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登记表 (wjx.top)
2)党员到15vip太阳集团党政办(5-407)开具纸质版转接介绍信。
3)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介绍信回执于1个月内寄回学院。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市内 30 天,外省市 90 天) 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 6 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021-34205217
办理地址:15vip太阳集团5-407办公室